机构职能
时间:07-09-03 08:45:03
(一)办公室
负责处理采购中心日常事务;起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,对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和人事管理;加强对中心文电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、保卫、计划生育、综合治理及中心财务等的管理;搞好中心的后勤管理及服务工作。
(二)采购科
负责集中采购的具体事宜,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,根据采购单位的委托,按照采购办公室确定的采购方式,负责具体实施;对招标采购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,负责招标文件的起草、审定、开标,确定评标标准和评分原则。
(三)信息科
负责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人才库、供应商库、信息库的管理;审核招投标项目专家评委的专业资质及投标人的资格;负责政府采信息的收集、存储及发布,为采购活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。对实行招标采购确定的协议供货商、定点服务单位进行时常管理,定期检查其履约情况,提交书面评价资料。
(三)履约验收科
负责督促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,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,组织履约验收;对实行招标采购确定的协议供货商、定点服务单位进行时常管理,定期检查其履约情况,提交书面评价资料;负责对采购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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